2008年8月20日 星期三

減稅王八蛋

這幾天,常在電視上看到一連串的減稅廣告,先是引用一些名人的話,再開宗明義表示:「稅,誰都知道是跟經濟掛勾的。」然後,就舉了一堆例子來支持他的論點。紅線好似蹺蹺板的上上下下,到最後還有很可怕的墜落音效,好像不減稅台灣的經濟就會完蛋大吉,再起不能。到最後,還把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利曼的照片拿出來背書。

廣告有三篇,提供網址供有興趣的人上youtube觀賞。

減稅與消費力
http://tw.youtube.com/watch?v=rL3XjOqV8og
減稅與生產力
http://tw.youtube.com/watch?v=kX_ranZdtis
減稅與競爭力
http://tw.youtube.com/watch?v=DvQ1FAVpGB4

如果懶得去看也沒有關係,我來一一說明。

減稅與消費力中舉的例子是:香港稅率比台灣低,同時過去四年來香港的經濟表現比台灣好。

減稅與生產力中舉的例子是:美國八零年代減稅,同時失業率下降,而且出現了一堆高收入的工作機會。

減稅與競爭力中舉的例子是:美國八零年代減稅,同時稅收增加一倍,且年所得在二十五萬美元以上者多交了五倍稅。

有沒有助益到我兩句話中間用的連接詞是同時,不是然後或是而且?因為上面三句話的前半段與後半段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傅利曼贊成減稅,而且得過諾貝爾獎,是德高望重並富有學養的知名經濟學者。個人也讀過他的作品,字字珠璣,富有深意。沒錯,我相當尊敬他。但這是否代表我們都要同意他的話?盲從諾貝爾獎得主的論點所帶來的後果,我想,只要是個台灣人都身受其害,無須贅述。

稅,誰都知道是與經濟掛勾的。

但是,經濟可不只與稅掛勾啊!

政治軍事、社會文化、天災人禍等等因素,難道不會影響經濟嗎?

上面的三個例子只是把同時發生的事情當作必然的因果關係來混淆視聽罷了!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大公司老闆都很有錢。
大公司老闆都穿黑色西裝。
所以只要穿上黑西裝就會有錢。

黑西裝與有錢有任何必然性的因果關係嗎?當然沒有。但同樣的邏輯卻是這三支廣告中所想表達的,或是說,想要愚弄社會大眾的!

先來看看比較好解答的消費力:

香港稅率比台灣低。
香港過去四年經濟比台灣好25%。
所以只要稅率降低台灣經濟就會好。

過去四年,不,是過去八年來,台灣經濟之所以會差,我想,只要是個會讀書會寫字,實實在在生活在台灣的台灣人,都知道罪魁禍首是誰。而且這個罪魁禍首現在還在禍害台灣。他一天不消失,台灣經濟一天好不起來,與稅率高低與否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再來,就是比較難解答的美國八零年代減稅了。廣告中口口聲聲說美國八零年代減稅,但事實上美國除了減稅之外,其實是進行稅制改革。而且美國除了減稅就沒有其他事情發生了嗎?八零年代的利率、油價、股市等等重大事件,這些因素哪一個跟經濟沒有關係?廣告中卻絕口不提!

在減稅與生產力中提到失業率下降與工作機會增加。八零年代正好是石油危機緩解,通貨膨脹消除,社會趨向穩定的時代。七零年代美國發起戰爭,遭遇油價高漲與停滯性通膨,導致失業率居高不下。社會恢復穩定之後當然失業率會下降,工作機會會上升。比較基準低,之後稍微回升一點數字上都很好看。這根減稅有關係嗎?沒有,只是兩件毫不相干的事同時發生,又同時被人拿來呼嚨人罷了。

在減稅與競爭力中提到的稅收增加一倍,且年所得在二十五萬美元以上者多交了五倍稅。這個廣告是我最痛恨的,因為它的觀點企圖誘導民眾往減稅反而會使高所得者增加稅賦,不會增加一般人的負擔。其用心險惡不堪,作法卑劣至極!前文中提到,美國八零年代除了減稅,還有稅制改革。減稅減了誰的稅?當然是減了高所得者的稅。缺口要不要補?當然要。找誰開刀?當然是領死薪水的!真正的有錢人是用錢在賺錢的,這些資本利得稅正好落在減稅範圍中。而大幅增加的是薪資所得稅,也就是由廣大的普通人民百姓所承擔。薪資稅增加,所得在二十五萬以上的多繳了五倍稅,所得在二十五萬以下的多繳了多少稅呢?沒提!

英美法庭在證人作證之前都會要求宣示,宣示作證的內容是事實,所有的事實以及只有事實。說謊就不是事實,隱瞞部分真相也算欺騙,而在事實中加料也是說謊。上面三篇廣告所要表達的都是用真相所拼湊出的謊言。真相經過隱瞞以及加料早已不復見。筆者不才,剛好對經濟學有些興趣,這才以瞭解這濤天陰謀。作文一篇,希望讀者千萬不要被這些廣告所蒙蔽,能夠知道真相而獨立思考。

評完了廣告,再來說說減稅吧。

減稅是1980年雷根政府所提出的「巫毒經濟學」的重要成分。其論點是:人都想賺錢,但是因為賺了錢要被政府拿走所以心理會不爽,感覺在做白工。而減稅可以使人做得多,拿得多,藉此提高賺錢的興趣,提高生產力與所得。所得提升了,稅基擴大了,所以就算稅率比較低也可以收到更多稅。

真是狗屁不通!

「巫毒經濟學」這個名詞當然不是雷根自己取的,就像我們的諡號一樣是後人取的。英美稱巫毒經濟學,若要翻成我們比較瞭解的說法,應該改叫「騙人經濟學」才比較恰當。

行為必與利益掛勾,有利益才有行為。根據這個最基本的例子,再輔以簡單的例子就可以知道減稅的後果了。

假設有個人,年薪十萬,每天工作十個小時,適用50%的稅率。在這種情形下,他一年的消費是五萬元。現在,就來看看減稅會不會造成生產力增加、所得增加與稅收增加吧。

現在稅率變成20%,這個人同樣每天工作十個小時,同樣每年收入十萬,不同的是,他拿回家的錢變成八萬,足足多了三萬!他會因為拿的錢比以前多,不會被政府剝削而更加努力工作嗎?

是你你會嗎?又不是白癡!每年花五萬日子就很好過了,現在做同樣的事拿回家的錢更多了,幹嘛更加努力工作呢?所以,減稅其實不會造成工作更加努力。

好吧,那消費會增加嗎?看起來是,消費從五萬變成八萬,足足多了三萬呢,可喜可賀。不過,錢不會憑空出現,如果這多出來的錢不是創造出來的財富而是轉移得來的財富,那就一點意義都沒有啦。要計算,我們得把人跟政府一併計算。

在稅率50%的時候,政府拿到五萬的稅,消費者拿到五萬的收入,而他們通通把前花光,這個社會的總消費是十萬元。而在稅率20%的時候,政府拿到兩萬的稅,消費者拿到八萬的收入,這個社會的總收入還是十萬元!也就是說,消費者多花的錢跟政府少花的錢正好抵銷,沒有任何幫助。而且,還有更糟的情形。

因為消費者一年只要花五萬元,所以他可以決定一天只要工作七小時,拿到七萬元的收入,繳了稅還剩五萬六,工作時數減少,拿回家的錢便多,你看這小日子滋潤的我都羨慕啊。但是,這時這個社會的總消費變成七萬元,比減稅前還少,稅收變成一萬四,腰斬再腰斬!

由此可見,減稅並非萬靈丹,而且後果並非那麼美好。

最慘的是,政府花的錢和消費者花的錢性質完全不同!政府的稅收是用在基礎建設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的。而消費者買的東西超過一定限度就全是奢侈品啦,這兩者有根本上的區別。減稅,就是使社會中花在奢侈品的錢增加而花在窮人身上的錢減少,這就是最糟糕的情形!

不論何種情形,減稅都對有錢人有利。而提出減稅要求的往往都是有錢人,因為他們不需要靠稅收過日子所以會反對徵稅。既然提出減稅的大多是有錢人,我們又怎麼可以相信減稅對窮人有利呢?

所以,提出減稅的有錢人是王八蛋!

支持減稅的窮人是大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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